四方征人 › 將帥
岳飛
南宋抗金將領,相州湯陰人,紹興十年在郾城等地擊敗金軍,次年被解除兵權下獄,以“莫須有”之罪被賜死
別稱 字鵬舉 · 岳武穆 · 岳忠武 · 鄂王
- 身份
- 將帥
岳飛,字鵬舉,相州湯陰人,出身農家,宣和年間應募從軍,後隸屬宗澤、張所部下抗金。紹興四年(1134年)他收復襄陽等六郡,紹興十年(1140年)在郾城、潁昌擊敗金兀朮所率主力,進軍至朱仙鎮。宋高宗和秦檜決意議和,連下詔令命其班師,次年岳飛被解除兵權,改任樞密副使,旋即以謀反罪下大理寺獄。受審時他袒背示人,背上刺有“盡忠報國”四字。紹興十一年十二月(1142年1月)他被賜死,其子岳雲和部將張憲被斬;韓世忠追問罪證,秦檜答以“莫須有”。孝宗即位後為他昭雪,以禮改葬於西湖棲霞嶺,後追諡武穆,寧宗時追封鄂王,理宗時改諡忠武。
生平
生卒 1103年—1142年
所處時代宋朝
- 1130年岳飛抗金參與時年27
- 1130年岳飛抗金與歷史紀年時年27
- 1140年紹興十年岳飛進軍朱仙鎮與金軍交戰時年37
- 1141年紹興和議參與時年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