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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悝

戰國初期魏文侯的大臣,推行盡地力之教與平糴法,《晉書》稱其彙編各國法律為《法經》六篇

別稱 李克

李悝是戰國初期魏文侯的大臣,《漢書·藝文志》法家類著錄《李子》三十二篇,班固自注稱他“相魏文侯,富國強兵”。據《漢書·食貨志》,他為魏文侯制定“盡地力之教”,鼓勵精耕細作以提高產量,又推行平糴法,豐年由官府收購餘糧,荒年平價售出,以穩定糧價。《晉書·刑法志》說他彙集各國刑律,撰成《法經》,分盜、賊、網、捕、雜、具六篇,後來商鞅把它帶入秦國。《法經》原書不存,此說首見於唐初編修的《晉書》,可靠性頗有爭議。他與《史記》中同為魏文侯之臣的李克是否為同一人,歷來也有爭論。

生平

生卒 生卒年不詳,魏文侯時人

所處時代周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