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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九思
明代文學家,鄠縣人,弘治九年進士,被列為劉瑾黨羽罷官,家居四十餘年,以散曲、雜劇知名,為前七子之一
別稱 字敬夫 · 號渼陂
- 身份
- 文學家
王九思,字敬夫,號渼陂,鄠縣(今陝西西安鄠邑區)人,弘治九年(1496年)登進士第,由庶吉士授翰林院檢討,後調吏部,官至郎中。他與李夢陽、康海等人倡導復古,被列為“前七子”之一。正德五年(1510年)劉瑾伏誅,他因曾與劉瑾往來被視為瑾黨,降為壽州同知,不久又被彈劾,勒令致仕。此後他與同鄉康海在鄠縣、武功一帶飲酒作曲,自比俳優,曾花重金請樂工教自己彈琵琶。他著有雜劇《杜甫遊春》、一折的《中山狼》院本、散曲集《碧山樂府》和詩文集《渼陂集》,嘉靖三十年(1551年)去世。
生平
生卒 1468年—1551年
所處時代明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