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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颢

北宋理学家,河南洛阳人,嘉祐二年进士,熙宁初任监察御史里行,反对新法,与弟程颐并称二程,世称明道先生

别称 字伯淳 · 明道先生 · 河南程氏 · 纯

程颢,字伯淳,河南洛阳人,十五六岁时与弟程颐一同听周敦颐论学。他于嘉祐二年(1057年)登进士第,历任鄠县、上元县主簿和晋城令,在晋城设立乡校。熙宁初经吕公著举荐,任太子中允、监察御史里行,因屡次上疏反对王安石新法,改签书镇宁军判官,后知扶沟县。元丰八年(1085年)哲宗即位,召他为宗正丞,未及赴任即病逝,年五十四,文彦博题其墓曰“明道先生”。他论学以识仁为先,《识仁篇》《定性书》等收入后人所编的《河南程氏遗书》与《河南程氏文集》。嘉定十三年(1220年)南宋朝廷赐谥纯,淳祐元年(1241年)又令其从祀孔庙。

生平

生卒 1032年—1085年

所处时代宋朝

履历记录

从周敦颐论学,教人循序渐进

北宋

《宋史·程颢传》载他十五六岁时与弟程颐从周敦颐论学,从此厌科举之习,有求道之志,出入老、释近十年,返求六经而后有得。他教人自致知至于知止、自洒扫应对至于穷理尽性,循循有序,门人交友从之数十年。

参考来源 (1)
  1. 宋史/卷427维基文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