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方征人 › 将帅

岳飞

南宋抗金将领,相州汤阴人,绍兴十年在郾城等地击败金军,次年被解除兵权下狱,以“莫须有”之罪被赐死

别称 字鹏举 · 岳武穆 · 岳忠武 · 鄂王

身份
将帅

岳飞,字鹏举,相州汤阴人,出身农家,宣和年间应募从军,后隶属宗泽、张所部下抗金。绍兴四年(1134年)他收复襄阳等六郡,绍兴十年(1140年)在郾城、颍昌击败金兀术所率主力,进军至朱仙镇。宋高宗和秦桧决意议和,连下诏令命其班师,次年岳飞被解除兵权,改任枢密副使,旋即以谋反罪下大理寺狱。受审时他袒背示人,背上刺有“尽忠报国”四字。绍兴十一年十二月(1142年1月)他被赐死,其子岳云和部将张宪被斩;韩世忠追问罪证,秦桧答以“莫须有”。孝宗即位后为他昭雪,以礼改葬于西湖栖霞岭,后追谥武穆,宁宗时追封鄂王,理宗时改谥忠武。

生平

生卒 1103年—1142年

所处时代宋朝
  1. 1130年岳飞抗金参与时年27
  2. 1130年岳飞抗金与历史纪年时年27
  3. 1140年绍兴十年岳飞进军朱仙镇与金军交战时年37
  4. 1141年绍兴和议参与时年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