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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九思

明代文学家,鄠县人,弘治九年进士,被列为刘瑾党羽罢官,家居四十余年,以散曲、杂剧知名,为前七子之一

别称 字敬夫 · 号渼陂

身份
文学家

王九思,字敬夫,号渼陂,鄠县(今陕西西安鄠邑区)人,弘治九年(1496年)登进士第,由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,后调吏部,官至郎中。他与李梦阳、康海等人倡导复古,被列为“前七子”之一。正德五年(1510年)刘瑾伏诛,他因曾与刘瑾往来被视为瑾党,降为寿州同知,不久又被弹劾,勒令致仕。此后他与同乡康海在鄠县、武功一带饮酒作曲,自比俳优,曾花重金请乐工教自己弹琵琶。他著有杂剧《杜甫游春》、一折的《中山狼》院本、散曲集《碧山乐府》和诗文集《渼陂集》,嘉靖三十年(1551年)去世。

生平

生卒 1468年—1551年

所处时代明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