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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斯

荀子弟子,入秦为客卿,上《谏逐客书》,秦统一后任丞相,主张废分封、焚诗书,后被赵高诬陷腰斩

别称 李通古

李斯是楚国上蔡人,年轻时做过郡中小吏,后随荀卿学习帝王之术,学成西入秦国,先为吕不韦舍人,又任长史、客卿。秦王政十年(前237年)秦国下令驱逐客卿,李斯上《谏逐客书》,秦王收回成命,后任他为廷尉。秦统一后,他反对分封诸子,主张全国设郡县,参与统一文字,作《仓颉篇》;始皇三十四年(前213年)他以丞相身份奏请焚毁民间所藏诗书百家语。始皇死于沙丘,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,立胡亥为二世皇帝。二世二年(前208年)他被赵高诬以谋反,具五刑,腰斩于咸阳,夷三族。《史记》载他临刑前对儿子说,想再牵黄狗出上蔡东门逐兔已不可得。

生平

生卒 约前280年—前208年

所处时代周朝秦朝
  1. 前237年秦廷逐客与李斯上书
  2. 前221年秦并六国参与
  3. 前221年书同文字参与
  4. 前221年行郡县制参与
  5. 前221年李斯推行小篆统一度量
  6. 前221年秦廷分天下为三十六郡
  7. 前219年秦始皇封禅泰山与李斯刻石
  8. 前213年焚书坑儒参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