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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順昌

明朝東林黨人,吳縣人,天啟時任吏部員外郎,因得罪魏忠賢被逮激起蘇州民變後被誣害死於獄中。

別稱 字景文 · 號蓼洲

身份
官員

周順昌,字景文,號蓼洲,吳縣人,萬曆四十一年(1613年)進士,授福州推官。天啟年間他任吏部文選員外郎,代理選事,不久告假還鄉。天啟五年(1625年)魏大中被逮押解途經蘇州,他留其在舟中飲酒三日,當眾怒罵魏忠賢,又把女兒許配給魏大中之孫。天啟六年(1626年)三月東廠緹騎來蘇州逮捕他,市民數萬人聚集聲援,顏佩韋等人擊斃緹騎,事後五人被處死。他被押至北京,下錦衣衛詔獄,遭許顯純拷打,同年六月死於獄中。崇禎初年朝廷贈他太常卿,諡忠介;張溥為殉難五人撰寫《五人墓碑記》。

生平

生卒 1584年—1626年

所處時代明朝
  1. 1624年東林黨禍參與時年40
  2. 1626年蘇州開讀之變·五人就義時年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