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顏佩韋
明末蘇州市民,天啟六年為救周順昌率眾擊殺緹騎而被處死,為“五人墓”五義士之首。
畫卷導讀
取自其親身參與的史事「東林黨禍」的畫卷。
明天啓年間(1624—1627年),宦官魏忠賢與客氏專權,東林官員楊漣、左光斗等先後死於詔獄,周順昌在蘇州被逮時激起市民反抗;崇禎帝即位後魏忠賢自縊,1629年朝廷欽定逆案。
別稱 五人之一 · 五義士
顏佩韋,明末蘇州吳縣人,出身市井。天啟六年(1626年)三月,魏忠賢遣緹騎至蘇州逮捕東林名士周順昌,開讀之際市民群起抗爭,顏佩韋與馬傑、沈揚、楊念如、周文元等擊殺緹騎,史稱“開讀之變”。事後五人挺身自認首謀,從容就戮。崇禎初閹黨敗,蘇州士民葬五人於虎丘山塘魏忠賢廢祠之址,張溥為作《五人墓碑記》,顏佩韋居五人之首。
生平
生卒 生年不詳—1626年
所處時代明朝
- 1624年東林黨禍參與
- 1626年蘇州開讀之變·五人就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