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缇萦

西汉齐国临菑人,太仓公淳于意之少女;文帝十三年随父至长安上书,愿没为官婢以赎父刑,文帝感其意,下诏除肉刑。

别称 淳于缇萦

缇萦,西汉齐国临菑人,太仓令淳于意(太仓公)五女中最小者。汉文帝十三年(前167年),淳于意获罪当刑,被押送长安,临行骂其女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非有益”,缇萦遂随父西行,上书言“死者不可复生,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”,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文帝怜悲其意,于是年下诏废除黥、劓、斩趾等肉刑。事见《史记》之《孝文本纪》《扁鹊仓公列传》与《汉书·刑法志》,《扁鹊仓公列传》系其事于文帝四年,与本纪不同;“改过自新”一语即出其书。

生平

生卒 活跃于前167年

所处时代汉朝
  1. 前167年缇萦救父参与
  2. 前167年缇萦长安上书救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