缘分人情"在华夏熟人社会的运转里,是一套把"血缘之外的人与人关系"硬编码为"可执行、可持续、可在危机时调用的非正式社会契约"的总开关。如果说"孝慈传家"和"忠心社稷"和"手足情深"处理的是家族内网的关系,那"缘分人情"处理的就是"家族内网之外、但同样需要被某种可执行协议所约束"的熟人社会网格,朋友、邻里、同乡、同窗、同僚、师徒,这条网格在华夏文明里的实际份量,远比西方文化所能容纳的对应概念要大得多。"缘分人情"四个字的来历要分三条线来追:一条是"人-情"作为"礼尚往来"道德范畴的经典化之路(从《论语》到《孟子》到《礼记》到《荀子》到《管子》到历代家训到宋代以降的乡约制度),一条是"缘-分"作为佛教-道家-民间"非人力所能控的因缘与命数"范畴的并行经典化之路(从《中阿含经》到《大智度论》到《了凡四训》到民间月下老人/千里姻缘的婚缘传统),一条是"缘-分-情"作为汉语文学最深层情感传统之一的文学化之路(从《诗经》风雅到《楚辞·九歌》到汉乐府《孔雀东南飞》到唐诗宋词到元曲《西厢记》明传奇《牡丹亭》清小说《红楼梦》)。要把"缘分人情"四个字在中华文明里的实际份量看清,这三条线都得走。
第一条线:"人-情"作为"礼尚往来"道德范畴的经典化之路。最早的文本落点,是《论语·学而》那段被反复援引的话:"有朋自远方来, 不亦乐乎",把"朋"(朋友)作为"远方"(非血缘、非地缘之外的第三个坐标轴)上最让人快乐的关系,使"朋友"作为华夏伦理学五伦(君臣、父子、夫妇、兄弟、朋友)的最后一伦在《论语》中具有了"可跨越物理距离、不依赖血缘"的至高位置。孔子本人在《论语·里仁》中以"德不孤, 必有邻",把"德"作为"必有邻"(必有同类相从)的最可靠根据,使"邻"(在华夏语境里既是地缘邻居,也是泛指同德之邻)成为"以德为枢纽的非血缘互助网络"的第一个伦理名词。在《论语·季氏》中孔子更进一步把"友"(朋友)分为损益两类,"益者三友, 损者三友. 友直, 友谅, 友多闻, 益矣. 友便辟, 友善柔, 友便佞, 损矣",把"友"作为"可损益的、需要主动选择"的伦理关系,使"朋友"在儒家伦理里第一次具有了"不是血缘注定、而是伦理选择"的根本定位。在《论语·雍也》中孔子又以"夫仁者, 己欲立而立人, 己欲达而达人",把"仁者"作为"能把'立-达'推广到'立人-达人'"的伦理主体,使"人"在儒家伦理学里第一次具有了"不只指家人、而指一切可被推广到的人"的根本定位。
把"人-情"从家庭伦理推广到社会-政治伦理的,是《孟子》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"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",把"吾之老"作为"人之老"的根本推广依据,使"人"在儒家伦理学里第一次具有了"可作为伦理推广之基础"的根本位置。《孟子·告子上》又以"恻隐之心, 人皆有之",把"恻隐"作为"人皆有"的最深层共情,使"人"在儒家伦理学里第一次具有了"普遍化的、跨血缘的伦理共情基础"的位置。《孟子·尽心上》再以"穷则独善其身, 达则兼善天下",把"独善-兼善"作为"士人"在不同处境下的两条伦理路径,使"兼善"(兼善天下)在儒家伦理学里第一次具有了"以一人之善兼济天下之人"的政治伦理位置。
把"人-情"作为"礼尚往来"的道德范畴加以系统化的是《礼记》。《礼记·曲礼上》那段被反复援引的话:"礼尚往来. 往而不来, 非礼也; 来而不往, 亦非礼也",把"礼"作为"往来"(互惠)的最基本伦理基础,使"人-情"在华夏伦理学里第一次具有了"被'礼'所制度化、规范化、互惠化"的根本定位,这一句对"缘分人情"作为社会伦理范畴的关键意义在于:它把"人-情"从"私下的、心理的"维度提升为"被'礼'所明文规定、可被社会舆论所评判、可被制度化执行的"伦理范畴,这是"人情"作为可执行社会契约的儒家根本定义。《礼记·郊特牲》又以"礼, 报, 功也",把"礼"作为"报"(回报)与"功"(功绩)这两个互相捆绑的伦理维度,这是"人-情"作为"非等价、长周期、可被延迟与回报"的伦理范畴的最根本定义。把"七情"作为"人情"的具体内容加以系统化的是《礼记·礼运》那段被反复援引的话:"何谓人情?喜、怒、哀、惧、爱、恶、欲, 七者弗学而能",把"七情"作为"弗学而能"(天生的、不教而能的)伦理内容,使"人情"在儒家伦理学里第一次具有了"普世可推广、不分血缘"的根本内容定义。把"性-情-欲"作为三个不同层级的伦理范畴加以系统化的是《荀子·正名》"性者, 天之就也; 情者, 性之质也; 欲者, 情之应也",把"性-情-欲"作为"天就-本质-应物"的三个不同层级,使"情"在儒家伦理学里第一次具有了"可被作为独立伦理范畴、与'性'和'欲'相区分"的根本定位。
把"人-情"作为家族内网之外的"乡邻互助"伦理加以系统化、并最终升格为可执行"乡约"制度的,是宋代以降的乡约系统。最早的范本是北宋 吕大忠(吕氏四兄弟之首)于陕西蓝田创立的《吕氏乡约》(11世纪),"德业相劝, 过失相规, 礼俗相交, 患难相恤",四条 乡约 协议 中的最后一条 "患难相恤"(患难时互相周济)正是 "人-情" 作为"危机时调用网络"的最直接制度化执行,这是"缘分人情"在华夏历史上第一次具有"成文制度、可执行机制、有组织载体"的形式。朱熹《增损吕氏乡约》(南宋)把吕氏乡约 进一步标准化、传播化;王阳明《南赣乡约》(明正德十三年 1518)把 乡约 与 心学 的"致良知"维度结合,使"乡约"成为"道德自觉 与 邻里有序"的双重保障。乡约 与 保甲 与 里甲(明代基层社会治理的三大支柱)使"人-情"在明清时期成为覆盖整个华夏乡土社会、有乡约帐册、有约正-约副作为组织者、有定期聚会与冬月读约作为可执行机制的"非正式社会契约",这是"缘分人情"作为"血缘之外的、家族之外的、但同样硬编码的可执行协议"的最完整形态。
把"人-情"作为社会伦理的物质基础加以理论化的是《管子·牧民》那段被反复援引的话:"仓廪实而知礼节, 衣食足而知荣辱",把"仓廪实-衣食足"作为"礼节-荣辱"的物质前提,使"人-情"在华夏伦理学里第一次具有了"以物质基础为前提、以伦理-社会契约为上层建筑"的根本结构。
第二条线:"缘-分"作为佛教-道家-民间"非人力所能控的因缘与命数"范畴的并行经典化之路。佛教传入华夏后,"缘"作为梵文 的翻译,成为华夏伦理学里最具有"非人力所能控"色彩的一个核心范畴。《中阿含经》《增壹阿含经》以"诸法因缘生, 诸法因缘灭",把"因缘"作为"诸法"(一切存在)的根本生成与消灭原理;世亲《俱舍论》以"四缘"(因缘、次第缘、缘缘、增上缘)作为"诸法生起的四种条件";《大智度论》(龙树)以"一切诸法, 皆从因缘生",把"因缘"作为"一切诸法"的根本来源。《金刚经》以"凡所有相, 皆是虚妄" 与 "若以色见我, 以音声求我, 是人行邪道, 不能见如来",把"凡所有相"作为"虚妄"(不是独立自存的),其存在必须依赖"因缘"作为支撑。《华严经》以"一即一切, 一切即一" 与 "一花一世界, 一叶一如来",把"一切-一"的互即作为"因缘网络"在最深层的存在论表现。中国本土化最彻底的禅宗六祖 慧能《六祖坛经》以"有情来下种, 因地果还生. 善恶虽小终成办, 假佛由来不可轻",把"有情-因地-果"作为"一切众生之成佛"的根本条件,使"缘"在中国化佛教里第一次具有了"以情为下种之因、以地为成熟之根"的本土化形态。
把"缘"从佛教"诸法因缘"的抽象哲学概念进一步翻译为"民间缘分观"的关键中介,是"千里姻缘一线牵" 与 "月下老人" 与 "五百年前注定"这一套民间婚缘-命定传统,把"缘"作为"非个人选择、而是某种更深层的、不被当事人所控的力量"的华夏民间最深层心理预设,这是"缘分人情"作为"非人力所能控、但仍可被珍惜与善待"的最深民间心理基础。道教(家)方面,《庄子·齐物论》"彼亦一是非, 此亦一是非, 果且有彼是乎哉?果且无彼是乎哉?彼是莫得其偶, 谓之道枢",以"彼是-是非"作为"道枢"(道的枢纽)的最根本辨证,这是"缘"在道家哲学里"非人力所能控、非人力所能分"的最根本根据。把"命"作为"非人力所能控、但仍须'安之若命'"的伦理范畴加以系统化的,是《庄子·德充符》"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",使"安命"在道家伦理学里第一次具有了"接受-不抗"作为最高境界的定位。把"命"作为"天-命"二分加以系统化的是《孟子·万章上》"莫之为而为者, 天也; 莫之致而至者, 命也",把"天"(主动的天道)与"命"(被动的、不可控的命数)作为两个不同的范畴,使"命"在儒家伦理学里第一次具有了"不可控、可被安、但不可被违"的双重定位。把"命-运"作为可被理解、可被积善改写加以系统化的是明·袁了凡《了凡四训》,以"命由我作, 福自己求" 与 "一切福田, 不离方寸" 与 "积善之家, 必有余庆",把"命"从完全不可控的"宿命"转化为"可被自身积善改写"的"半可控命运",这是"缘分人情"在华夏近世最具可操作性的伦理版本。历代 "命-缘" 诗文(陶渊明《归去来兮辞》"乐夫天命复奚疑" 与 李白《将进酒》"天生我材必有用" 与 苏轼《前赤壁赋》"寄蜉蝣于天地, 渺沧海之一粟")则把"命-缘"作为士人精神底色反复确认。
第三条线:"缘-分-情"作为汉语文学最深层情感传统之一的文学化之路。从《诗经》"国风"篇那些反复以"关关雎鸠"、"青青子衿"、"蒹葭苍苍"作为情感起兴的诗篇(最广泛意义上"情之始"的文学落点),到《楚辞·九歌》"湘君" 与 "湘夫人"(战国后期楚国神-人恋的文学范本),到汉乐府《孔雀东南飞》"蒲苇纫如丝, 磐石无转移"(华夏文学最经典的悲剧夫妇诗),到唐白居易《长恨歌》"在天愿作比翼鸟, 在地愿为连理枝"(华夏爱情诗的文学最高位象征),到唐元稹《离思》"曾经沧海难为水, 除却巫山不是云"(华夏文学最经典的"曾经拥有、不可重来"诗句),到唐李商隐《锦瑟》"此情可待成追忆, 只是当时已惘然"(华夏文学最经典的"情之惘然"诗句),到宋秦观《鹊桥仙》"两情若是久长时, 又岂在朝朝暮暮"(华夏七夕词的文学最高位象征),到宋李清照《声声慢》"寻寻觅觅, 冷冷清清, 凄凄惨惨戚戚"(华夏寡居情词的文学最高位象征),到元王实甫《西厢记》"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"(华夏元杂剧对"情"的最高位伦理论断),到明汤显祖《牡丹亭·惊梦》"情不知所起, 一往而深, 生者可以死, 死者可以生"(华夏明传奇对"情"的最高位伦理论断),到清曹雪芹《红楼梦》"情僧录" 与 "情"作为全书最高主旋律(华夏清小说对"情"的最高位伦理论断),这一千余年的诗文-戏曲-小说传统,把"缘-分-情"作为汉语文学最深层、最反复、最深入人心的情感传统之一反复锻造,使"缘分人情"在汉语里具有了别的语种很难对应的文学-文化深度。
缘分人情的内在逻辑,是以礼尚往来的互惠伦理为骨架、佛教因缘观为血肉、千年文学传统为衣冠,将非血缘的熟人关系锻造为一套可执行、可珍视、可传承的社会契约,这正是四字能跨越三教、贯穿雅俗而永不褪色的根本原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