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院是读书、讲学的地方;揭示,是把学规写出来,张贴给学生看。书院有了成文的学规,学的人就知道该做什么、该守什么。
南宋淳熙年间,朱熹重修白鹿洞书院,订立了《白鹿洞书院揭示》,书院学规的传统由此确立。
清雍正年间,朝廷下诏,在各省的省城设立书院,书院纳入官方资助,因而广泛地普及开来。
清光绪二十七年(1901年),朝廷下诏把各地的书院改为学堂,传统的书院制度到此终结。
书院揭示是教泽千秋里讲书院学规的一类。它讲南宋朱熹重修白鹿洞书院、订立《白鹿洞书院揭示》,清雍正年间书院纳入官方资助,至清光绪二十七年(1901年)诏改书院为学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