畫卷導讀
渾黃河水翻湧的堤岸上,一群蓄辮勞工圍著木架齊拉繩索,抬起沉重石夯打實土堤,一人高舉手臂領喊號子,身旁竹筐盛滿泥土。
勞動號子
前呼後應,舉重勸力
導讀
船工、漁民、碼頭搬運與打夯時一領眾和的勞動之歌
勞動號子是集體勞動中為統一動作、調節呼吸而唱的歌,多由號工領唱、眾人應和。按勞動分船工、海洋漁民、碼頭、森林、搬運、作坊和打夯等類,代表有川江號子(Ⅱ-24)、江河號子(Ⅱ-98,含黃河號子)、海洋號子(Ⅱ-97)和碼頭號子(Ⅱ-99)。《呂氏春秋》已記抬大木時“前呼輿謣,後亦應之”,《淮南子》稱之為“舉重勸力之歌”。機械化以後,號子多靠傳承人保存。
沿革
- 前239年起源約公元前239年編成的《呂氏春秋·審應覽·淫辭》記翟翦對魏惠王說:“今舉大木者,前呼輿謣,後亦應之”,以眾人抬大木時一呼一應的號子比喻治國,是勞動號子最早的記載。
翰墨文典 › 呂氏春秋·審應覽
- 前139年演變公元前139年劉安獻給漢武帝的《淮南子·道應訓》複述此事,作“前呼邪許,後亦應之”,並說“此舉重勸力之歌也”,明確把號子當作歌。
翰墨文典 › 淮南子·道應訓
- 2006年影響2006年川江號子(Ⅱ-24)、南溪號子(Ⅱ-25)、澧水船工號子(Ⅱ-33)和巴山背二歌(Ⅱ-16)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遺名錄;川江號子由號工領唱、眾船工幫腔合唱,以重慶和川東為中心。
- 2008年影響2008年第二批名錄按勞動類別設海洋號子(Ⅱ-97)、江河號子(Ⅱ-98)、碼頭號子(Ⅱ-99)、森林號子(Ⅱ-100)、搬運號子(Ⅱ-101)和製作號子(Ⅱ-102)六個合併項目;其中黃河號子分船工、搶險和夯硪等號子。
名錄
- 2006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第一批 · Ⅱ-16 巴山背二歌 · 序號47 · 四川省巴中市申報
- 2006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第一批 · Ⅱ-24 川江號子 · 序號55 · 重慶市、四川省申報
- 2006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第一批 · Ⅱ-25 南溪號子 · 序號56 · 重慶市黔江區申報
- 2006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第一批 · Ⅱ-33 澧水船工號子 · 序號64 · 湖南省澧縣申報
- 2008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第二批 · Ⅱ-89 茶山號子 · 序號588 · 湖南省辰溪縣申報
- 2008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第二批 · Ⅱ-97 海洋號子(舟山漁民號子、長島漁號) · 序號596 · 浙江省岱山縣、山東省長島縣申報
- 2008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第二批 · Ⅱ-98 江河號子(黃河號子、長江峽江號子、酉水船工號子) · 序號597 · 黃河水利委員會河南黃河河務局、湖北省宜昌市等、湖南省保靖縣申報
- 2008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第二批 · Ⅱ-99 碼頭號子(上海港碼頭號子) · 序號598 · 上海市浦東新區、楊浦區申報
- 2008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第二批 · Ⅱ-100 森林號子(長白山森林號子、興安嶺森林號子) · 序號599 · 吉林省、黑龍江省伊春市申報
- 2008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第二批 · Ⅱ-101 搬運號子(梁平抬兒調、龍骨坡抬工號子) · 序號600 · 重慶市梁平縣、巫山縣申報
- 2008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第二批 · Ⅱ-102 製作號子(竹麻號子) · 序號601 · 四川省邛崍市申報
- 2011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擴展項目第三批 · Ⅱ-97 海洋號子(長海、象山) · 遼寧省長海縣、浙江省象山縣
- 2011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第三批 · Ⅱ-150 茅山號子 · 序號1080 · 江蘇省興化市申報
- 2021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第五批 · Ⅱ-181 兩當號子 · 序號1395 · 甘肅省兩當縣申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