秋色山間的殿堂中,樂師們敲擊成排的編鐘,旁人撫琴吹奏,高臺層層坐滿聽者與樂伎,一旁瀑布傾瀉。
禮樂儀式
在祭祀、朝會和宗教儀式中演奏的樂舞。以商周編鐘、編磬和十二律為核心,傳承為宮廷雅樂、中和韶樂與祭孔樂舞,也包括佛教音樂、道教音樂和民間祭祀樂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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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代把“禮”和“樂”放在一起。禮規定人在儀式中的位置和動作,樂讓參加的人在同一節奏中行動。祭天、祭祖、宴享和射禮都要奏樂,使用多少鐘磬、多少舞人,都按身份規定:天子八佾,諸侯六佾,大夫四佾,士二佾。孔子批評季氏“八佾舞於庭”,正是因為這套規矩被打破了。
編鐘是禮樂的骨架。商代已有成組的鐃,西周出現成套的甬鐘和鈕鐘。曾侯乙編鐘六十四件,分三層八組懸掛,一鐘雙音,敲擊正面和側面能發出兩個不同的音;鐘上還刻有大量樂律銘文,說明當時已有系統的十二律知識。
秦漢以後,歷代王朝都設太常或禮部掌管雅樂,祭天地、宗廟和孔廟時演奏。樂舞分為文舞和武舞,文舞持籥翟,武舞持干鏚。明清宮廷的中和韶樂和祭孔樂舞,保存了這種鐘、磬、琴、瑟、笙、簫同奏的格局。
宗教和民間也有自己的儀式音樂。佛教的梵唄和寺院器樂,如北京智化寺京音樂;道教在齋醮科儀中用的經韻和吹打樂;各地祭祖、祭神、廟會中的鑼鼓和樂舞,都在儀式中承擔召請、禮敬和送別的作用。這些傳統多數仍在使用,並已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。
禮樂儀式是在祭祀、朝會和宗教活動中演奏的樂舞。它的歷史核心是商周的編鐘、編磬和十二律:成組的青銅鐘按音高排列,既是樂器,也是身份和等級的標誌。此後,宮廷雅樂、中和韶樂、祭孔樂舞延續了這條主線,佛寺和道觀中的經樂、各地民間祭祀樂舞也屬於這一類型。
這條線可以從商代的鐃說起。殷墟婦好墓出土五件一組的銅鐃,大小相次,用於宴享和祭祀。周代形成六代樂舞:《雲門》《大咸》《大韶》《大夏》《大濩》《大武》,前四種為文舞,後兩種為武舞,在祭天地、山川和先祖時分別演奏。《周禮》設大司樂教國子樂舞,八佾制度把舞人數與身份對應起來。
西周中期,成套甬鐘定型,編鐘、編磬成為“金石之樂”的主體。戰國早期的曾侯乙墓出土編鐘六十四件,以及編磬、建鼓、琴、瑟、笙、排簫等樂器,鐘上銘文記載了各國律名的對應關係,是先秦禮樂難得的完整實物。春秋末年孔子說《韶》“盡美矣,又盡善也”,《武》“盡美矣,未盡善也”,禮樂也成為儒家評價政治的標準。
漢代設太樂署掌雅樂,並有郊廟歌辭傳世。隋唐把雅樂與燕樂分開,雅樂用於郊廟,燕樂用於宴會。宋代多次議樂、鑄鐘。明代把宮廷典禮音樂稱為中和韶樂,後來祭孔樂舞又升為八佾;清代沿用中和韶樂,並編《律呂正義》整理樂律。明代朱載堉在《律學新說》(1584年)中以精確計算提出十二平均律。
佛教音樂自漢魏隨佛教傳入,曹植創梵唄的傳說流傳很廣。明正統年間(1446年)王振把宮廷音樂移入北京智化寺,形成傳承至今的佛教京音樂。道教科儀音樂在武當山、蘇州等地傳承。1911年清亡後,宮廷雅樂失去國家功能,但祭孔樂舞在曲阜、臺北等地孔廟仍按時演出,編鐘也被複製並重新登臺。
禮樂殿堂上,編鐘懸掛三重架,樂師持槌擊鐘,琴瑟和鳴,磬聲清脆,舞者執羽籥在庭中起舞. 以青銅重器熔鑄國家禮制基調的十二律聲學絕響.
曲阜孔廟舉行秋祭的前一天,一位老樂師在大成殿前調鐘。一個年輕樂手問他:“現在誰還聽得懂這些鐘聲?為什麼每一件都要調得這麼準?”
老樂師敲了一下最大的鐘,又敲了一下旁邊那件。“你聽,這兩件差了一個音。如果有一件不準,整套鐘就亂了。”
年輕人說:“可是觀眾聽不出來。”
老樂師說:“我想起曾侯乙墓裡的那套編鐘,一件鐘能出兩個音,鐘上還刻著樂律的銘文。我猜,鑄鐘的人也是想讓整套鐘敲出來都準,祭祀的人才跟得上同一個拍子。”
第二天,鐘聲響起,舞生持籥執翟,一步一頓。年輕人站在樂隊裡,發現自己的呼吸也跟著鐘聲慢了下來。
禮樂儀式的核心是用音樂安排秩序。從商周編鐘到明清的中和韶樂、今天的祭孔樂舞,再到寺院和民間的儀式音樂,樂聲讓參加的人同時開始、同時停下,共同完成一件莊重的事。(這是一則示意性的小故事,不是歷史記載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