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信”的意思是說話算數,“徵”的意思是有憑有據、可以查驗。信而有徵,說的就是:一個人說的話不僅要出口算數,還要經得起拿出來對一對。
《左傳·昭公八年》記叔向的話:“君子之言,信而有徵。”這句話用能不能驗證,來分別可信的話和不可信的話。
孔子說:“人而無信,不知其可也。”一個人沒有誠信,不知道他還怎麼做人做事。孔子由此把信立為立身的根本。
西漢時,董仲舒以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為“五常”,信從個人的品行,進入了國家倫理的綱目。
信而有徵是常倫之道裡講誠信的一類:立身與交往中言而有信、話可以驗證的準則。《左傳》記叔向說“君子之言,信而有徵”,孔子把信看作立身的根本,西漢董仲舒又把信列入“五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