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身與交往中的誠信準則,強調言而有信、信而有徵。孔子視信為立身之本,西漢董仲舒將其列為“五常”之一

周代至今
前534年 · 起源《左傳·昭公八年》記叔向論“君子之言,信而有徵”,以可驗證區分可信之言。前500年 · 演變孔子言“人而無信,不知其可也”,把信立為立身根本。前134年 · 影響西漢董仲舒以仁義禮智信為“五常”,信進入國家倫理綱目。
參考來源 (2)
  1. Chunqiu Zuozhuan — Zhao Gong (ctext.org)
  2. Wujing — Britannica

“信”的意思是說話算數,“徵”的意思是有憑有據、可以查驗。信而有徵,說的就是:一個人說的話不僅要出口算數,還要經得起拿出來對一對。

《左傳·昭公八年》記叔向的話:“君子之言,信而有徵。”這句話用能不能驗證,來分別可信的話和不可信的話。

孔子說:“人而無信,不知其可也。”一個人沒有誠信,不知道他還怎麼做人做事。孔子由此把信立為立身的根本。

西漢時,董仲舒以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為“五常”,信從個人的品行,進入了國家倫理的綱目。

信而有徵是常倫之道裡講誠信的一類:立身與交往中言而有信、話可以驗證的準則。《左傳》記叔向說“君子之言,信而有徵”,孔子把信看作立身的根本,西漢董仲舒又把信列入“五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