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張長桌上擺滿成籃的烙餅、青花碗盛的炒菜與紅燒肉,一鍋豆腐湯正被舀入碗中,鄰里圍坐分食。
食俗風情
節令食物、生辰壽宴、婚嫁喜宴、祭祀供饌與日常飲食,展現食物如何與歲時節日、人生儀禮和家庭生活相連。
食物不只是用來吃的,也是用來過節、祝壽、成親和祭祀的。同一種食物在不同的場合有不同的意義:節日裡吃的食物,與平時的同類食物並不一樣。這一類分為生辰壽宴;婚嫁喜宴;祭祀供饌;日常飲食。節令食物不另立小類,而是連到已有的節氣和節日條目,那些條目的原有位置不變,所以一種節令食物只在節日那裡記一處。
歲時飲食的記載很早。與《呂氏春秋》十二紀紀首文字基本相同的《禮記·月令》按月列出所食與所祭之物。南朝梁宗懍《荊楚歲時記》記各節令的食物,如寒食的餳與大麥粥。北宋《東京夢華錄》按月記汴京的節令飲食,說明節令食俗在城市裡已有固定的樣子。
同一類食俗在不同地方的樣子也不一樣:有的地方在節日裡吃粥,有的地方吃麵,有的地方吃糕。這一類並不規定哪種食物屬於哪個節日,而是把節日、壽辰、婚禮和祭祀這些場合分開,讓人按場合找食物,再看各地的差別。
今天,節日、壽辰和婚禮上的食物仍然保留著各地的習俗,日常的三餐也有各地的習慣。食俗風情講的是場合和意義,宴席的菜式和上菜次序歸入宴席名饌;具體的食物和名牌作為條目另行收錄,日常飲食只是一種說法,不是未歸類食物的去處。
食俗風情是五味和合裡的飲食習俗類。它包括節令食物、生辰壽宴、婚嫁喜宴、祭祀供饌和日常飲食,展現食物如何與歲時節日、人生儀禮和家庭生活相連。節令食物不另立小類,而是連到已有的節氣和節日上。宴席的菜式與上菜次序歸入宴席名饌,這裡講的是場合和意義。
食俗風情記錄的是飲食與場合的聯繫,而不是某一道節令菜。
與《呂氏春秋》十二紀紀首文字基本相同的《禮記·月令》按月列出所食與所祭之物,歲時飲食之禮由此可見。這是一份按月排列的規矩,寫的是朝廷的歲時,卻已把食物和時節連在了一起。
南朝梁宗懍《荊楚歲時記》記各節令的食物,如寒食的餳與大麥粥。它記的是民間的節令,把一個地方一年裡的食物按節日排了下來。
《東京夢華錄》按月記汴京的節令飲食,如端午的香糖果子、粽子和白團,臘八的“七寶五味粥”,說明節令食俗在大城市裡也有固定的樣子。
南宋周密《武林舊事》記臨安的歲時,如端午的“糖蜜巧粽”;清代富察敦崇《燕京歲時記》(1900年自跋)記北京各節令的食物,如臘八粥(用黃米、白米、江米、小米等合煮)、中秋月餅。
此後,節日、壽辰、婚禮和祭祀的飲食習俗各地不同,一直延續到今天。
一個孩子問祖母:為什麼冬天的這一天要煮粥?
祖母說:我小時候就是這樣,我的祖母也是這樣。
孩子又問:那起初是誰定的?
祖母笑了:沒有人記得了,只記得這一天要煮粥。孩子看著鍋裡慢慢冒起的熱氣,沒有再問,只是等著盛頭一碗。粥煮好了,祖母先盛了一小碗放在灶臺上,說,這是給老人家的,然後才一碗一碗分給大家。
第二年的這一天,孩子起得很早,自己去廚房,把米和豆一樣一樣洗好,等祖母來了,說,今天我來。祖母站在門口看了一會兒,沒有說話,轉身去拿碗。
粥裡放什麼,祖母從來不寫下來,每年的豆和米多一點少一點,也都由手去量。孩子學著她的樣子,抓一把,看一看,再放回去一點。
再後來,孩子也有了自己的孩子。到了這一天,她煮粥,孩子問她為什麼,她說:我小時候就是這樣,我的祖母也是這樣。
節令食俗靠一代代人在同一天做同一件事而延續,很少有人記得它的來歷。這一類記錄的是食物與場合的聯繫,而不是某一碗粥,也不規定哪種食物屬於哪個節日。(這是一則示意性的小故事,不是歷史記載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