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院是讀書、講學的地方;揭示,是把學規寫出來,張貼給學生看。書院有了成文的學規,學的人就知道該做什麼、該守什麼。
南宋淳熙年間,朱熹重修白鹿洞書院,訂立了《白鹿洞書院揭示》,書院學規的傳統由此確立。
清雍正年間,朝廷下詔,在各省的省城設立書院,書院納入官方資助,因而廣泛地普及開來。
清光緒二十七年(1901年),朝廷下詔把各地的書院改為學堂,傳統的書院制度到此終結。
書院揭示是教澤千秋裡講書院學規的一類。它講南宋朱熹重修白鹿洞書院、訂立《白鹿洞書院揭示》,清雍正年間書院納入官方資助,至清光緒二十七年(1901年)詔改書院為學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