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羈縻”二字,原指馬的籠頭和牛的韁繩,引申為牽住而不勒緊。用在治邊上,是說朝廷不直接管邊地,也不放棄,而是通過冊封當地的首領,讓他們自己治理本部族的人。
西漢設西域都護,以冊封和軍事保護維繫西域諸國,這是羈縻式間接治理的先例。
唐貞觀四年(630年),平定東突厥之後,朝廷開始設置羈縻府州,由部族首領世襲都督、刺史,羈縻制度由此正式成形。
清雍正年間,朝廷大規模改土歸流,以朝廷任命的流官直接治理,取代了土司的間接統治。
羈縻分治是博弈謀略裡講邊疆治理辦法的一類。它講中原王朝對邊疆部族地區的間接治理:冊封部族首領,讓他們世襲都督、刺史,保留自治。西漢設西域都護開其先,唐代羈縻府州成型,清雍正年間改土歸流之後,改由流官直接治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