燈火初上的宴廳裡,圓桌擺滿整魚、烤鴨、紅燒菜、對蝦與藕片,侍者舀湯並端著點心托盤穿行。
宴席名饌
宮廷御膳、官府菜、成套宴席與家宴鄉宴,涵蓋宴席的菜單組合、上菜次序和規格;同一類宴席的規模與菜式,常隨場合、主人身份和地方風俗而不同。
宴席是把許多道菜按一定次序和規格擺上桌的聚餐。它既是一頓飯,也是一套安排:菜式怎樣搭配,什麼時候上,用多大的規格,都有講究。這一類分為宮廷御膳,指皇室的廚房和膳食;官府菜,指官宦人家的家廚與宴客菜;全席套宴,指按固定套路成套上桌的大宴;家宴鄉宴,指家庭和鄉里辦的宴席。同一類宴席的規模與菜式,常隨場合、主人身份和地方風俗而不同。
宴席的安排很早就有記載。《周禮·天官》所記周制,設膳夫、食醫等官掌王的飲食,有“王日一舉,鼎十有二”之說,王室膳食已有定制。《周禮》已有“八珍”之名,《禮記·內則》詳記淳熬、淳母、炮豚、搗珍等做法,名貴菜式很早就有成文的做法可依。宋代已有承辦筵席的行當:北宋汴京有茶酒司、廚司等“四司人”,南宋臨安稱“四司六局”,《都城紀勝》和《夢粱錄》均有記載,可見辦宴席已可僱人分工承辦。清代李斗《揚州畫舫錄》載有“滿漢席”的菜單,是成套大宴的詳細文字記錄。
安排一場宴席,主人要先定規格,再定菜式,然後定次序。規格由場合和主人的身份決定,菜式由季節、物產和地方風俗決定,次序則按菜式的類別和場合排開。同一類宴席在不同地方、不同年代,寫法並不一樣,所以這一類只收類型,不規定一份標準菜單。
今天,大型宴席仍按場合和主人的身份安排菜式與規格,各地的宴席也保留著地方風俗。宴席名饌講的是菜單和上菜,不講座次和禮節,座次和禮節歸入箸食之禮;具體的宴席、名菜和老字號作為條目另行收錄。
宴席名饌是五味和合裡的宴席類。它包括宮廷御膳、官府菜、成套宴席和家宴鄉宴,說明不同人群在大型聚餐中怎樣安排菜式、上菜次序和規格。同一類宴席的規模與菜式,常隨場合、主人身份和地方風俗而不同。座次和禮節歸入箸食之禮,場合的意義歸入食俗風情。
宴席名饌記錄的是宴席的菜式和安排,而不是某一場宴會。
《周禮·天官》所記周制,設膳夫、食醫等官掌王的飲食,有“王日一舉,鼎十有二”之說,王室膳食已有定制。這裡記的是王的日常膳食,還不是宴會,卻已顯出菜式和規格有章可循。
《周禮》已有“八珍”之名,《禮記·內則》詳記淳熬、淳母、炮豚、搗珍等做法,名貴菜式很早就有成文的做法可依。
景龍三年(709年)前後,韋巨源上燒尾食,其食賬見於北宋陶穀《清異錄》的轉錄,陶穀只摘錄了其中五十八種宴席菜式。
宋代已有承辦筵席的行當:北宋汴京的民間筵會可僱“四司人”承辦,“主人只出錢而已”;南宋臨安稱“四司六局”,分為帳設、茶酒、廚、臺盤四司和果子、蜜煎、菜蔬、油燭、香藥、排辦六局,《都城紀勝》(1235年)和《夢粱錄》均有記載。宴席由此成了一門專門的行當。
清代李斗《揚州畫舫錄》(自序作於1796年)載有“滿漢席”的菜單,是成套大宴的詳細文字記錄。它把一場大宴的菜式次序寫了下來,後人由此能看到成套大宴的樣子。
此後,宮廷御膳、官府菜和各地的家宴鄉宴,都在這條線索上延續,規模和菜式隨場合與地方而異。
臨安城裡有人要辦一場大宴,卻不想自己備齊桌椅、茶酒、菜蔬和燈燭。
有人告訴他:你只要請承辦筵席的人來,各管一攤,你只管請客。他半信半疑,還是去請了。
到了那天,管桌椅的早早擺好了座位,管茶酒的把壺盞都備齊了,管臺盤的按時把菜一道道端上來,管燈燭的在天黑時點亮了燈。客人只覺得順暢,並不知道背後有多少分工。主人站在門口迎客,心裡想,原來一場宴席,是這麼多人的事。
宴罷客散,主人去後院看那幾位承辦的人收拾桌椅,問他們明天還有沒有別家的宴席。他們說有,明天是另一家,菜式不同,規格也不同,要重新排一遍。
後來他又辦過兩回宴席,每回都先去找同樣的人。第三回,他不再問他們怎麼安排,只說了客人的數目和日子,其餘的事全交給了他們,自己只管請客和陪客。
宴席的菜式和上菜次序背後,是一套分工和規矩。這一類講的就是這套安排,而不是某一場宴會,也不規定一份固定的菜單,只說明宴席有哪些類型。(這是一則示意性的小故事,不是歷史記載。)